| 代理级别 |
营业面积 |
管理范围 |
首次基本投入 |
代理经营费 |
| 一级代理商 |
250平方米 |
3-5个省 |
100万元 |
10万元 |
| 二级代理商 |
200平方米 |
1个省 |
30万元 |
5万元 |
| 三级代理商 |
150平方米 |
1个地区 |
15万元 |
2万元 | |
| 时尚新秀——卷您加盟时尚饰品,以独特魅力和风采,引导时代潮流,美丽经典,适合创业,提供培训,开店指导,诚交挚友加盟。 |
| 总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总局的城市等级划分原则,对城市实行代理商制度,总部采用一切优惠政策和广告、技术支持,在全国扶持5-8家一级代理商(管辖连锁店150家左右),20家二级代理商(管辖连锁店80家左右),100家三级代理商(管辖连锁店40家左右)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两年努力,形成数千家连锁的大规模连锁企业集团。 |
| 注:任一城市的第一家标准店均可优先免费成为当地代理商。 |
| 代理商将全权代理时尚新秀在该地区所有业务,总部将扶持代理商在当地开1-2家样板店,并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代理商名单及联系方式,帮助代理商开展加盟业务。 |
| 认同“时尚新秀”经营理念与发展目标,有志于从事工艺饰品业,愿意与" 时尚新秀”共同发展,具备一定文化素质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。 |